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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8号

发表日期:2021-12-27

来源: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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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8

(宁夏工业职业学院)

宁夏工业职业学院

   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,你校学院办公会审议,学院党委会研究,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,经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后报我厅核准的《宁夏工业职业学院章程》,202187日经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第21次党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,由你校再次修改后,现予以核准。

    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为本,自即日起生效,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。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,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,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健全内部管理机制,依法治校、科学发展。

    附件:宁夏工业职业学院章程
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自治区教育厅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18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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